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系公无 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授权负责宜兴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等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住房积金管理,关系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将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予以登载,使广大职工能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我们决心以严格有序的管理,优质高效的服务,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简介
住房公积金是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起来的为解决职工个人住房问题的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储金,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我市住房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一九九二年,十多年来为支持我市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帮助我市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的日益增大,住房公积金将会以更多的资金,更优、更快的服务为职工购建住房提供资金融通。
三 服务承诺制度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切实搞好各项报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二、服务时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分中心”,在工作日内随到随办。查询电话在工作内日24小时开通,查询电话号码:16882252,初始密码为123。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符合条件且提供的手续齐全、有效,随到随办。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符合贷款条件,手续及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三、服务标准 (一)主动热情。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语言文明。 (二)挂牌上岗。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上班期间无故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离岗必须文字告示。 (三)廉洁高效。工作人员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违诺责任 凡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和麻烦,将向您赔礼道歉。 如工作人员违背服务承诺,违诺责任人将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处罚。 五、投诉与监督 为搞好承诺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综合科负责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受理。